55歲被告馬龍生,是七十年代港隊乒乓球成員,被控一項「煽動別人蓄意錯誤引導廉政公署職員」罪,指他於今年1月6日,煽動男子李慶裕向廉署提供虛假消息,他否認控罪。
根據控方所稱,被告駐守西九龍總區行政部,04年因沒有足夠金錢買樓,向相識廿年的商人李慶裕借了10萬元,但至05年2月,被告僅償還25,000元,李擔心被告不再還款,於是向投訴警察課舉報,案件轉交廉署跟進。
廉署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反指是李向他借錢。李今年1月6日到警署追債,被告要求李更改供詞。兩人又在深圳見面,被告恐嚇李如他拒絕更改供詞內容,可能會在皇崗被人綁票。李稍後到廉署更改口供,指他欠被告賭債10萬元,再向被告商借25,000元。
李昨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他於今年1月16日穿上有偷錄裝置的背心到警署找被告,李多次詢問被告何時還錢,被告着李以後再找他時,應自稱是「Joyce」,又叮囑李不要擔心他無力還錢,被告月入8萬元,更有3百萬元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