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追60元車馬費今哭訴:要證明佢哋有錯

蘋果日報 2017/11/01 16:47

小額錢債審裁處女警追馬車費

女高級警員指控警隊處理醫療報告時馬虎,累她病假期間多次被召回警署簽同意書,她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警司追討60元交通費。案件今再訊,女警向審裁官指「我告佢係要證明佢哋有錯,我之前有寃無路訴」,她邊說邊哭紅了雙眼,需用紙巾拭淚,審裁官暫時休庭,以待女警決定是否繼續訴訟,她最終決定撤銷申索。
申索人鍾麗媚(譯音)早前把現職葵涌分區指揮官的警司李錦標及警務處列為被告,其後將被告修改為律政司。
入稟狀指她於今年4至5月就有關醫事委員會評估事宜,共3次來回搭巴士往返居住的紀律部隊宿舍及葵涌警署,車資累計58.5元,另申索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