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眾志請願促撤修訂 鄭若驊唔敢接信玩「麻鷹捉雞仔」
黃之鋒律政司南區區議會鄭若驊麻鷹捉雞仔香港眾志逃犯條例
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引爆社會爭議,香港眾志今午藉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到訪南區區議會時抗議,要求撤回修訂。惟遲到半小時的鄭在會議室內不斷走避,拒收請願信。眾志黃之鋒形容,鄭的行為令人失望,請願竟淪「麻鷹捉雞仔」,又指鄭問他叫甚麼名字。
鄭若驊原定今午4時15分到訪南區區議會,惟她遲到半小時才到場。香港眾志約10人在區議會外請願,高叫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及鄭若驊下台等,其間一度發生混亂。鄭在律政司人員及警方包圍下進入會議室,眾志等人跟隨,鄭便進入會議室裏的小房,又出返會議室「踱步」,不願接收請願信。及後眾志等人與鄭相隔約一米距離,再三表明希望鄭可親自接信,惟鄭未有接信,最終由另一律政人員接信。
眾志主席林朗彥批評,今日的行動只是希望向鄭遞交請願信,並要求她就台灣方面不接受港府修訂作出回應,但鄭一直不願正面面對他們,並在會議室內「周圍走」,不肯接信。林斥鄭醜態畢露,強調修訂有不少細節未有公開,政府有責任向公眾交代清楚,又指之後會繼續有請願行動。
黃之鋒批評,遞交請願信行動竟淪為「麻鷹捉雞仔」,指過去向律政司示威,也很少有如此情況出現,「袁國強都好過佢」,黃又透露在示威期間,鄭問他叫甚麼名字。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之後接受傳媒訪問說,《逃犯條例》的修訂源自本港法制,如要移交逃犯,先要啟動行政程序,要被移交的人士亦要在法院經司法程序,整個移交安排是完善的。對於有人擔心如干犯其他地方罪行,較易在香港被移交,她說本港一直有「雙重犯罪」法律原則,所犯罪行需同為當地和本港的刑事罪行,本港法院才考慮移交該名逃犯。
至於大律師公會早前發表聲明,嚴厲駁斥當局提出修訂的理據,批評修訂是暗渡陳倉,並建議特區政府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以容許在香港調查及審訊類似台灣殺人案的殺人嫌疑犯,鄭若驊表示,「唔喜歡評論人哋嘅評論」,大律師公會的建議要小心研究。
被問到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逃犯條例》一直是故意不適用於中國,是因中港法制有差異,不應急於修例,鄭說,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法律制度不會與中國一樣。移交逃犯大多牽涉跨境跨國的情況,「所以一定涉及多過一個的法律制度嘅」。她又指,相信保安局局長在聆聽公眾意見後,才會向立法會提出相關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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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趁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到訪南區區議會時,舉牌抗議。王子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