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器以當地泥土燒製而成,搓好造型的陶土會先置於太陽下曬兩星期,待水份慢慢蒸發,然後放入窰爐總共燒三次,第一次以攝氏960度高溫燒8小時,然後置於爐內兩天慢慢降溫。冷卻後取出畫上花紋和圖案,所用顏料取自當地礦物或植物,藍色取自一種叫鈷的礦物,黃色是石榴皮或番紅花,綠色則來自銅。繪好後的陶器會浸於溶有黏土的水中,鎖定顏色,然後燒第二次。高溫後顏料的顏色會有所轉變,工匠需要補上顏料後再進行第三次燒焗。
有關陶器上的花紋,原來都有區分,以幾何線條為主的花紋屬阿拉伯風格,色彩較繽粉而較多花朵圖案的則是巴巴爾人風格。Idriss是工場其中一位工匠,從父親學到這門手藝,一畫就是23個年頭,起初要依照圖樣畫圖,現在腦內已記載了超過1,000種不同圖案,不用臨摹或參考,隨手就能在瓷磚或陶器上繪畫。以為牢記複雜的圖案是最困難的部份,但原來學用圓規畫圖才是最難掌握的事,「單是熟習如何使用圓規畫圖就用了一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