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官司年尾有分曉

蘋果日報 2007/02/06 00:00


【本報訊】為甚麼錦綉大道是錦綉花園的私家路,卻「無權」禁止非花園居民車輛,包括附近新田鄉村落貨櫃場的重型車輛進出?
新田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文富穩表示,由於30多年前,新田鄉將現時錦綉花園的地皮賣給發展商時,雙方曾簽訂文件,註明雙方居民擁有錦綉大道的共同使用權。不過,錦綉花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林覺暉,對此說表示有所保留。
林覺暉稱,錦綉大道是一條私家路,設計予錦綉花園居民使用,維修費亦由花園居民承擔。他說,早在1998年,政府書面承諾於開闢新的錦壆路,便會在錦綉大道豎立指示牌禁止長7米以上大型車輛使用錦綉大道,但在新路建成後卻一直未有使用。現時,錦綉花園居民已就有關問題與政府展開訴訟,預計今年10月會有結果,因此在現階段,當局亦只能以協調方式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