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審計署報告揭發任內多次酬酢違規及狂買烈酒,曾被立法會傳召作供,而廉署亦被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紀。至上周政府公開為事件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當中披露了更多詳盡內容和紀錄,令人質疑廉署早前對立法會可能有所隱瞞。廉署晚上發表聲明,澄清並無向立法會隱瞞送贈禮物款額。
廉署解釋,廉政專員及全體公署共同參與的場合,送贈禮物及紀念品開支均會記入「共用服務帳項」,個別部門採購的禮物及紀念品開支,則記入「個別部門帳項」。廉署當時是應立法會要求,提供與上任專員有關的「共用服務帳項」資料。
至於外訪的酬酢、買禮物及酒品的開支,則按政府要求不會記入「外訪開支」的帳目內,有關帳目只用來記錄膳宿津貼、機票及交通費。廉署強調過去已清楚說明列出的膳宿津貼、機票及交通費用,並不存在任何隱瞞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