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護理員疑涉聘用行賄押後至3月預審

蘋果日報 2015/02/12 06:00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66歲護老院前護理員袁妙玲,控告她涉嫌向該護老院1名職員提供1萬元賄款,以確保其妹獲該護老院受僱及繼續受聘,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告今日否認控罪。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3月23日進行預審。

袁妙玲為德安護老之家有限公司前護理員,她於周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於案發時在德安任職護理員,而德安在上環經營一所護老院。有關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3年7月22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該護老院一名職員提供一萬元,作為確保其妹獲德安受僱及繼續受聘的報酬。被告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