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涉非禮女兒 女友被指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後教女誣告

蘋果日報 2017/09/05 17:14

掩口費非禮女友女兒燒臘店東

燒臘店東涉於去年11月侵犯女友10歲女兒案,控方傳召女童的母親出庭作供。她透露於2009年由內地來港,同年與港人前夫離婚,至2013年認識被告並共同賦。辯方指她於去年正式取得本港永久居留權,故打算帶著女兒離開被告,並誣告被告,女童母親否認,更指辯方「噏得就噏」。
現年34歲經營美容店的女童母親透露,案發當天她帶跟被告所生的兒子往面試幼稚園,翌日女兒跟她說被告對她「郁手郁腳」並詳述經過,女童母親形容知道後不知如何是好,向朋友及客人問意見後,翌日向女兒的社工求助,事件最終報警。她透露事後已跟被告分手。
辯方於盤問時指,女童母親曾向被告借下十多萬元以開設美甲店,她稱沒有此事,指最多只是向被告商借數千元,而事後已清還。對於辯方指她要靠被告生活,女童母親則稱自己有兩間美甲店,自己有收入不用靠被告。
女童母親承認,被告對她監管甚嚴,經常要知道她的行蹤,指被告疑心很重,怕她在外識男人。她又指被告經常為小事發脾氣,甚至曾向她動粗,但她否認有預謀離開被告,指跟被告生下兒子,根本沒有打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