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指社署轄下俗稱「重案組」、專責處理家暴及虐兒事件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若有跟進有關個案,可能避免事件發生;而本港現時幼兒園入讀比例接近百分百,學生突然不上學並不尋常,認為政府可設立制度,對特殊家庭背景的6歲以下學童作特別監察,並建議先由母嬰健康院作評估,虐兒風險較高的家庭可交社工跟進。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則認為,教育局指引只追蹤6歲至15歲的兒童上學問題,並不足夠,而教師有責任留意學童是否遭遇不尋常事件,案中死者停學兩個月,幼兒園警覺性明顯不足。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指,再婚家庭存在一定困難,惟不能斷言繼父母必定會虐待繼子女。防止虐待兒童會於2016/17共接到1,121宗熱線舉報及諮詢服務,228名懷疑施虐者中,63%為家庭成員,包括父母、祖父母等。
■記者關英傑、潘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