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共關係科的高級警司江永祥於昨日的警方記者會上解釋,有被捕人仍然掙扎,例如用腳向上方踢,因此警方要用相應武力制服。他又指,警員連手銬都未能鎖上,未算完全制服。譚蕙芸反駁,片段中的男子除了叫自己名字外,沒有掙扎。從港大學生會拍攝的片段可見,被捕人士是遭警棍毆打後,雙腳才向上踢。該被捕人為元朗趙聿修紀念中學中六生,校方發新聞稿指,校長及社工已即時趕至東區醫院了解,男生情況穩定。現場亦有一名男子被警員制服後,身體被警員的腳踏住。譚當時多次向警方指出被捕人頭部流血,但不獲理會。
另外,警方施暴時繼續以各種方式隱藏身份,外國記者Benjamin Haas於周日在示威現場拍攝到有警員罕有地於胸前示展委任證,但證件上的姓名、警員編號等資料被白紙遮蓋,只有警員的相片,意味若要投訴,亦無足夠資料。
■記者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