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名上述團體人士昨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譚凱邦引述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指出,《基本法》第62(6)條規定政府可派官員列席立會並代表政府發言,但沒容許政府派狗仔隊,再者狗仔隊在立會大樓內越權滋擾議員,亦有違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
本身為民主黨成員的盧俊宇、何志宏分別批評港府行政失當,促徹查當局為何授權行政主任到議會監察議員,反問建制派「你哋俾人𥄫住開心咩?」又指事件是行政破壞立法,應釐清公務員是否有違政治中立。
對於政府狗仔隊有否違反《基本法》,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基本法》只處理大原則問題,不會涉及政府日常運作等問題,而且除非是涉及架構性問題,否則《基本法》沒有禁止的事都可以進行。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