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馬恩國指根據《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所屬的各個部門,均不得干擾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管理的事務,內地公安不能在香港執法,「國家唔會為咗一個李波而去傷害恒之已久、繁榮安定嘅制度」。他指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場後依法治國,不會冒犯法風險來港跨境執法。
他又引述《蘋果》昨報道,稱很大理由相信銅鑼灣書店所售書籍已流入內地,若書籍含煽動內容,例如推翻國家政權及社會主義,「從內地角度來睇,如果喺香港印嘅書,佢流入國內(內地),令到國內有政變嘅,或者影響國家社會主義制度,咁樣已經屬於犯法」。
劉迺強稱,現階段無證據說明李波現況如何,批評在無足夠證據下搞到滿城風雨,是不負責任行為。他稱李波事件純屬猜想,「如果我喺北京買張電話卡,打電話都係北京號碼啦,一張電話卡係唔可以成為一個證據」。他稱李波出版的書籍是誹謗國家元首,在任何國家都不能接受。對於美國國務院指事件令人不安,劉稱美國在事件上沒有任何角色。
■記者譚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