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風暴】港交所前高層涉貪 李小加解畫:若存大漏洞無發現 責任絕對在我
查史美李小加港交所
李小加指,上市公司受公開監管,申請是雙重存檔,所以「沒有一個人能在審批過程中起特別大作用。
廉政公署和證監會日前展開「寒山」聯合行動,拘捕港交所(388)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一名前聯席主管,懷疑他在上市申請審批過程中涉及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強調,目前無發現有未符合資格的企業因賄賂而成功上市,上市審批制度亦未見漏洞,證監會及港交所會繼續檢視。
縱然今日沒有大型新股掛牌,但港交所(388)主席查史美倫及行政總裁李小加罕有一齊出席上市儀式。
查史美倫表示,上述事件是個別事件,並非上市制度出問題。被問到是否應該把上市審批權交給證監會,她說不能因一件事「蓋棺而論」,再完善的制度都難防止「爛蘋果」出現,但會做到盡善盡美。
李小加指,如果發現制度上有大漏洞,而未有及時發現,「責任絕對在我,但目前未有發現漏洞,但不代表沒有,(港交所)會繼續檢視。」他強調,上市公司受公開監管,而上市申請是雙重存檔,因此「沒有一個人能(審批過程中)起特別大作用。」
李小加又否認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前聯席主管楊金隆是由他親自聘請,指他不參與上市科下屬員工的僱用和年終考核,跟他沒關係。
另外,身兼行會成員的查史美倫主動回應逃犯條例修訂風波,表示香港目前處於「非常困難的時候」,法治及法治精神為香港核心價值的基礎,每人都有責任維護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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