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除不投票選民資格 最高法院裁定合法
中期選舉俄亥俄州選民名單登記選民美國最高法院
美國最高法院周一以5比4票數,裁定俄亥俄州政府從選民登記名單中,剔除久未投票者的方式合法。至少12個政治保守的州分表明,若俄亥俄州勝訴,他們將採取同樣方式剔除選民,以確保選民登記名單準確和包含最新信息。
在此之前,如果有選民搬離了其登記住址,州政府皆有權把居民從有關選民名單上移除。而是次由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則釐清了州政府是否有權把久未投票的選民,從選民名單上除名。
撰寫主要意見書的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說,法院認為這做法沒有違反聯邦法,而法院的工作,並非為更新選民名單尋找理想做法。身在新加坡參加美朝峰會的特朗普,周一晚在Twitter發文為最高法院的判決喝彩。
如俄亥俄州選民兩年內未投票,州選舉官員會發出通知書給他們。若選民沒有回應,接下來四年內兩次聯邦選舉也不再投票的話,就會被剔除出已登記選民名單。
反對聲音認為,此舉違反全國選民登記法案(National Voter Registration Act),法案具體說明選民只會在他們要求、搬家、被判重罪、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或死亡情況下,才會在選民名單上被刪。但該組織也承認,俄亥俄州逾半選民兩年內沒有投過票,收到州政府通知書,他們也只是把它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