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透露,被告與16歲女事主互不相識。今年7月30日凌晨1時,女事主回家途中,乘搭油塘鯉魚門廣場內的扶手電梯,其間突覺有異,回頭看見被告在她背後,以拇指及食指揭起她的裙邊約7.5厘米,上半身微微向前彎下,偷窺她的裙底。當時環顧四周,沒有一名途人,事主見狀即時致電999報警求助。警員到場拘捕被告,惟被告當時否認指控。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當晚剛與友人吃過晚飯,正返回鯉魚門邨寓所,但因一時衝動而犯案,並無預謀。辯方又指,被告犯案後深覺令家人失望,亦對不起事主,希望法庭鑑於被告無案底從輕發落。
案件編號:KTCC50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