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被控阻差辦公案,辯方作出結案陳詞時,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就控方指黃之鋒身為公眾人物挑起事端,令警員被其他示威者包圍指罵這點,引用近期引起熱話的黎明作比喻,指假如黎明因事被警員截停,「即使黎明語調溫和,其他人士上前與警員理論,難道身為公眾人物黎明也有罪嗎?」。
對於控方昨指滅火者必為警員的推論,駱應淦認為控方想法不現實及籠統,並引用自己的切身經驗來引證,指他有天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案件,打算到庭外吸煙之際,見到來自抗議暴動案件的一個群體,成員之間就應用普通話還是廣東話發言而互相指罵。
駱又表示,從警察拍攝的片段可見,警員黎健文是應某位總督察的指示離開現場,以便檢查是否受傷,黎不能再執行職務實乃依據上司的指示離開現場,與黃之鋒無關。
黃浩銘陳詞則強調,他不知警員身份,即使警員受阻,其受阻的程度亦算輕微。他又認為警方在事隔一年才拘捕,屬不合理拖延,認為整件案件是政浩檢控。
裁判官將於5月23日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