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金管局經過四個多月的調查,只有315宗個案轉介證監會,更拒絕交代已向苦主作全數回購的新鴻基金融的不良銷售手法,令苦主難以向銀行索償,「金管局到呢一刻都唔肯講,完全係黑箱作業。」
甘乃威又指,金管局公開的1,600個和解個案中,不少銀行與苦主達成的協議,內容均要求苦主保密內容,並須向金管局、證監會及消委會撤銷投訴,但有關個案每每是舉證銀行不良銷售手法的典型個案,結果令證監會現時難以進行系統性、結構性的調查,「如果苦主已經同銀行達成和解,又取消咗投訴,金管局、證監會就好難搵相關資料」,建議金管局應訂出明確指引,杜絕銀行在協議加入對苦主不公平的內容,「金管局表示會考慮,但至今未有明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