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倡議民主自決的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在宣誓就任當日每隔6秒逐字讀出誓詞,遭同區落敗的參選人入稟提出選舉呈請,指劉小麗並非真誠宣誓,案件昨日首度提訊。由於申請人未有在入稟後2天內呈交通知書,亦未有在5天內存入2萬元訟費保證金,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拒絕延期讓他存入保證金,並且駁回有關選舉呈請,以及下令申請人支付劉小麗和選舉主任的訟費;不過區官昨日同時批出一宗挑戰劉小麗宣誓的司法覆核許可。
20多名「保衞香港運動」成員昨到庭抗議,並自備兩粒魚蛋,用12分鐘進食,藉此諷刺劉小麗宣誓就任時以「龜速」讀出誓詞。提出選舉呈請的申請人是於九龍西直選中僅獲936票的關新偉,他直認因為到韓國旅行,故此未能及時給律師指示和安排保證金,但表示「正義唔會遲」。劉小麗則批評關新偉濫用司法程序。
區慶祥法官昨甫開庭便指出,法例清晰訂明申請人須在提出選舉呈請後2天內呈交通知書,及依時存入保證金,關新偉早於本月3日入稟卻不斷拖延,問他視法律為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