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載相片的網民稱,大部份通知書都是因「無此人」、「已搬」或「資料不全」而退回。該名網民相信是選舉事務處職員,並稱其上司在區選前曾吩咐他們要在投票前10天才寄出投票通知書,好讓即使有人發現問題,區選結果已無法改變;又有不少選民投訴地址疑遭人盜用。該網民透露,今年共收到約14萬張選民登記表格,比過往多四成。不少網民批評延遲寄出投票通知書是製造種票漏洞,認為應交廉署調查,並盡快改革現有的投票與選民登記制度。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質疑,雖然未有證據顯示有當選區議員種票,但現時的選民登記制度太兒戲,容易舞弊。
選舉事務處回覆指,今屆退回的投票通知書數目仍在點算,而上屆07年區選共有多達11萬封通知書退回。處方重申,任何人若作出虛假陳述,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半年。發言人強調,處理選民登記表的程序嚴謹,如有懷疑會直接聯絡申請人查詢,但市民如懷疑某人不具登記資格,需主動向處方提出反對,交審裁官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