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告不成正妹網侵權雞排妹fb發爛渣鬧記者

蘋果日報 2014/12/09 06:00

台灣雞排妹法院正妹

號稱「1天1正妹」的台灣網站「小海嚴選」,因刊登藝人雞排妹、女模陳思穎的照片,引發2人經理人公司入稟法院控告站長曾明賢及兩名手機app開發商及工程師侵權,但台北檢地署認為,雞排妹facebook權限全為公開,取用有關相片不構成犯法,因而對3人不予起訴。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有關消息後,雞排妹鄭家純今日下午PO文質疑,為何報道完全沒寫到小海嚴選網站用來盈利、賺廣告費。她還說「如果不起訴,真的代表檢察官覺得fb上的照片下載後拿來賺錢是不犯法的,那盜版商開心啦!趕快下載所有公眾人物照片做任何周邊商品!」

根據地檢署的解釋,如果當初雞排妹將facebook權限設定為僅對朋友公開,則小海嚴選使用她的照片恐怕就有觸法問題,但因雞排妹的facebook權限全設為公開,因此認定不觸法。至於雞排妹質疑為何報道沒寫小海嚴選盈利、賺廣告費、在照片上加上網站LOGO等事,則主要是因檢方並未提及此部份。

擁有超高人氣的「小海嚴選」網站,由曾是獨立音樂人的曾明賢於年初架設,只要他在fb按過讚的正妹照片,都會透過程式自動抓照,刊登到「小海嚴選」網站;曾明賢隨後與手機app開發商上官林傑、及網絡工程師林志傑合作,增加「正妹報時」功能。該網站因被告而關站後,一度讓不少愛睇靚女的網民扼腕。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