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天王收監】收取DSE保密試題 蕭源判囚14個月 官斥被名聲沖昏頭腦
蕭源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文憑試保密試題
被告張國權(前)及蕭源(後)今由囚車押上庭。(梁志永攝)
現代教育前中文科「補習天王」蕭源與其妻及兩名考評局口試前主考員,涉串謀透過手機取得兩屆中學文憑試(DSE)保密試題。四人早前經審訊,三人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僅得蕭妻脫罪。裁判官水佳麗今直指蕭源被名聲沖昏頭腦,為爭取生意而利用了朋友,令朋友身敗名裂。裁判官又指本案打擊文憑試公信力,洩密風氣必須制止,並要向社會發出阻嚇訊息,判蕭源入獄14個月、次被告入獄8個月。至於第三被告、任職香港華仁書院的教師則判囚5個月、但獲緩刑2年。蕭源與次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法庭拒絕。
三名被告依次為蕭源(原名蕭志勇,43歲)、考評局口試前主考員張國權(44歲)及吳宏樑(44歲)。其中吳是香港華仁書院中國語文科老師。三人分別被控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事發於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至於罪名不成立的蕭源妻子蔡盈盈(又名蔡怡,34歲),今向法庭申請發還訟費,惟最終被拒。
裁判官水佳麗指出,蕭在未開考前已洩漏試題,不接受他在背景報告聲稱第一時間分享試題只是想為考生預備翌年考試的說法。她亦不相信次被告張國權純為友情犯案,因他明知洩密違法及對考生不公平,若不涉利益或其他協議,法庭難以想像為何張會不顧一切、冒這麼大的風險,去做如此不對的事。至於第三被告吳宏樑,裁判官形容他在本案角色可謂最為單純,他被友情蒙蔽了雙眼,法庭感到莫大可惜。
根據各項控罪,張在2016年口試開考前洩露試題予蕭;而吳則於出席機密會議後,向蕭披露2017年口試評分準則。蔡則被控在2017年監考時向蕭洩露寫作卷試題。
代表蕭源的大律師今求情透露,蕭源的報告評價良好,且蕭已感後悔,犯事時沒想過嚴重性。大狀又指,口試考生進入試場後,應不能接觸互聯網,而且口試特色是有互動及沒有標準答案,考生事前難以預備所有細節,「知得到(評分準則)都未必做得到」。
大狀又指,蕭源無意衝擊文憑試的公正性,犯案只為招徠學生,是「噱頭式宣傳伎倆」,出發點並非幫助學生作弊,對造成如此嚴重的感觀上不公平,實在始料不及。被告將試題放上網宣傳,雖然有商業動機,「將春風化雨作為一個商機」,但不能抹煞他對旗下學生確有幫助。
張國權的大狀則指,張已自知非常錯,十分慚愧,由教師淪為階下囚亦十分慘痛。親友的求情信顯示他有情有義,犯案時只是想幫助蕭源這位朋友。
惟裁判官水佳麗反駁指,有情有義也可等待考試結束才發送試題,毋須不顧一切地在接到試題半小時內外洩。雖然本案無證據指張有金錢得益,但若稱他純為友情、不牽涉其他利益或協議而冒大風險幫助蕭源,法庭難以理解。
學生撰求情信自言獲被告教導 沒有誤入歧途終加入警隊
大狀續指,張在案件開審前喪母,妻子亦預計下月產下第三胎,被告在壓力下曾有自殺傾向,已尋求專業協助,希望輕判以讓他照顧妻子。被告任職學校的校監寫信求情,指被告在校內校外幫助不少迷途犯事的邊緣青年;有學生亦撰信稱全賴被告教導和沒有放棄,他才沒有誤入歧途,現更於警務處任職水警。
吳宏樑的大狀求情指,其妻患有腦瘤,有可能有生命危險,形容是一個計時炸彈。被告或不能再做教師,已是很大打擊,案件延誤多年,對家人亦是折磨。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直指,蕭源聲稱洩露試題是要幫助學生,法庭對此有揮之不去的疑惑:若學生不是作弊,蕭源洩密又能夠如何幫助他們?裁判官形容,案件有否對當屆考生不公平,恐怕只有蕭及張自己知道。蕭大概被自己的名聲沖昏頭腦,為爭取生意而利用了朋友,令朋友身敗名裂。裁判官反問蕭,洩密時怎會無知地相信不會打擊文憑試公信力。
裁判官續指,本案有三位老師面對判刑,法庭為此深感難過,閱覽求情信時心情相當沉重。惟洩密風氣須予制止,亦要向社會發出阻嚇訊息,重新考慮案情後,認為即時監禁是合適刑罰。
惟吳在本案三名被告之中,算是最單純的一人,眼睛被友情蒙蔽,接納他是判斷錯誤、一時糊塗,希望他還押兩周後已清醒,認為可判緩刑。各人因案件延誤、對教育工作貢獻及將失去教師資格等因素,獲酌量減刑。
控方案情指,張國權為2016年考評局口試主考員,在考試期間8次在開考前透過WhatsApp將試題傳送予蕭;而蕭則在考試結束前已於其facebook專頁「蕭源中文」發佈有關試題。
吳宏樑則為2017年的考評局口試主考員,控方指他在出席2017年3月4日的考評局簡介會後,透過WhatsApp傳送簡介會中提及如何評核考生表現的詳情予蕭。蕭整理資料,兩日後於其facebook專頁發佈一段講解影片。
蕭源先後於英皇教育及現代教育等知名補習社工作。他於英皇教育任職期間,曾先後於2007年及2009年在筆記中列出「凍檸茶」、「樓梯」及「潮流V.S個人風格」,與當年香港中學會考中文科試卷的題目甚為近似,被指貼中題目,引起考生於網上熱烈討論,並惹來傳媒廣泛報道。
而蕭源在兩次貼中題目後不久,分別以約332萬及455萬元購入荔枝角碧海藍天及將軍澳日出康城單位,並分別持貨至2011年及2012年沽出,賬面共賺約200萬元。
蕭源又於2011年購入大埔比華利山別墅獨立屋,作價3077萬。惟他於前年捲入今次訴訟,至去年10月以2450萬蝕讓物業,賬面損失6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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