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公佈表示正洽購多間媒體公司,可能構成須予披露交易。根據上市條例,須予披露交易約相當於公司資產淨值或市值5%至25%,按南早市值計,金額僅約8億元,假如賣方肯收股票,公眾持股量問題或可因而解決。
講開炒私有化,日前大和證券便建議買富士康(2038),不過卻是另類原因,分析員提出兩大理由估計富士康將提私有化,首先是交易可帶來現金增值,另大股東鴻海可以更好利用富士康的過剩產能。大和認為公司是簡單而基本因素強勁的低估值公司,市賬率低於0.9倍,相信出價至少要每股3.80元才可吸引投資者贊成。適逢另一大行亦叫買富士康,跌市中呢個call buy值得望多兩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