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男被告凌耀忠於7月24日的社工家訪中,附和女被告王榮汶的說法,其後又與女被告一同參與7月28日的多方會議,向醫生及社工解釋林林狀況。及至8月,警方懷疑男被告牽涉虐兒案,邀請他錄取警誡口供,他的說法仍與女被告如出一轍,指林林早產,一直不懂說話及行走,甚至指林林不時用頭撞門。到警員向他出示林林的幼稚園手冊,男被告則稱林林應有上學。
至9月14日,警方再替他錄口供,指他另涉提供假口供。男被告於會面中聲稱林林來港後均由他獨力照顧其起居飲食,女被告只偶爾探訪。到警員展示林林傷勢照片後,男被告才指印象中傷勢不曾如此嚴重,最終和盤托出實情。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