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判刑】被湯家驊批顛倒黑白 彭定康寸爆反駁

蘋果日報 2018/06/26 20:39

彭定康梁天琦梁天琦判囚

末代港督彭定康在《南華早報》網站撰文,不點名反駁資深大律師兼行會成員湯家驊早前指他就梁天琦案的評論是「顛倒黑白」的指控。彭定康澄清,他針對的是政府透過《公安條例》收窄港人基本人權,違反國際公約,又指如果教訓他的人同樣有批評「李波事件」破壞一國兩制,他才會認真對待。
彭定康在文中指,港英政府當年在「六七暴動」後制定《公安條例》,當時中國政府和香港的土共也十分支持,但條例制定後,港英政府並沒有動用過。至90年代中,港英政府廢除與國際公約牴觸的《公安條例》部份條文,只是臨立會在回歸後「還原惡法」。
彭定康指,政府要解釋為何不遵守國際公約,因為現時《公安條例》對國際公約中訂明的權利,造成過多限制、增加拘捕和檢控示威人士、促使警方在示威過程中進行拍攝:「這真難怪很多人擔心(政府)下一步將就顛覆罪行立法。」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早前反駁彭定康,不滿彭定康就梁天琦一案中的評論:「現在我們所用的暴動罪定義,對不起,並非由特區政府定出來,更加不是共產黨定出來,而是英國《普通法》定出來。梁天琦行為在電視上眾所周知,如果你說判刑重,我可以理解;如果你說法官濫用法律程序,將梁天琦定罪,完全是顛倒黑白的說法。」
彭定康在文中反擊,幾個月前,他被人捏造他在「公民廣場案」攻擊法官,現時更被指控攻擊主審梁天琦案的法官。他澄清自己批評的是律政司司長在「公民廣場案」覆核刑期,認為是不智的政治決定,終審法院最終真的減輕了下級法院的刑期。他又指就「梁天琦案」,他批評的不是刑期,而是政府濫用《公安條例》來起訴民主派和社運人士,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彭定康指,如果批評他的人,是來自批評內地國安人員在港擄走港人破壞香港法治、高度自治的人士,他會認真接受這場有關法治的訓話,又指像《人民日報》的言論算是什麼,它只是在本港法院向襲擊示威者的七警案後,譴責香港司法獨立的公正性、批評香港仍有非中國籍法官。
彭定康強調,如果香港毫不緊張高度自治、基本自由正在收窄:「那麼為何香港這麼多令人尊敬的長者、年輕一代,卻告訴我們另一個故事?如何解釋現時移民離開香港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