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自稱名校教師的女子姓劉(32歲),當年在法庭求情時聲稱在教育學院畢業,因要求高及壓力大患上強迫症、抑鬱及思覺失調,兩度入住青山醫院。據悉,她曾指因父親及胞弟爛賭,須為二人還債而要工作。
劉婦於2012年涉在旺角、屯門、天水圍和網上結識6名家長,訛稱曾於名校任教,提供每小時150元至800元的私人補習。
但她於補習後即大幅調高收費,半年間涉騙取萬多元,其中一次她補習3個半小時後,竟索款1.56萬元,家長懷疑受騙報警,劉婦最終因欺詐罪被判監12周,緩刑兩年。
2014年,劉婦在緩刑期間應徵代課教師,她對校方隱瞞有案底,其後又出示偽造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的信件以證清白,她最後被裁定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兩罪名成立,被判監8個月。
■記者曾海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