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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評人皮亞涉伸手入裙底非禮女途人 趁機逃走被指「身有屎」

蘋果日報 2019/09/05 15:26

影評人皮亞非禮女途人林震宇

影評人皮亞去年途經尖沙嘴街頭時,被指從後掀起女子牛仔裙並摸她的私處。他與女事主理論的過程遭人拍下,並上載至互聯網。事隔逾年,皮亞被控非禮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控方今於庭上播出當日事主拍攝的片段,片中可見被告神色慌張,稱:「大佬,我根本無辜!你咁樣嗌法!」又向旁邊的途人叫:「你唔好咁郁我呀﹗」最終他在混亂中逃去,事主X見狀高呼:「你冇做,走咩?」又喊:「我都話佢身有屎㗎啦!」
報稱作家的被告林震宇(46歲),以筆名「皮亞」任影評人。他被控於去年6月14日在尖沙嘴金巴利道永利大廈地下猥褻侵犯女子X。
辯方指事主向警表示不肯定曾遭非禮
事主X今作供指,案發當天她身穿藍色牛仔裙,在尖沙嘴沿永利大廈的通道前往金巴利道行人路。當她準備過馬路時,感到有人從後走近其右邊,並伸手隔著其底褲撫摸其私處,繼而快步離去。X立即捉住被告的衣服,被告轉頭回望她,然後逃走。X追著被告並大叫:「佢非禮我!」附近途人聞訊,嘗試制服被告。X用手機拍攝被告的樣貌,有途人報警,被告最終在混亂中逃去。警方事後到場記下事發經過,X翌日才正式報警。
辯方問事主X,當被告在她旁邊經過時,有否看見被告的樣貌。X稱她扯著被告的衣服後,被告回頭,她才看到被告的臉。辯方續問,她被非禮後,有沒有留意被告左肩上有一個黑色斜揹袋,X指當時沒有留意。辯方又問X,當時感覺一排手指抑或是一隻手指頭觸摸其下體,X回答屬前者,亦強調她當下並非被撞到,而是被撫摸。
辯方指出,警方到場後並沒有為X落口供。X指警方曾要求她出示身份證,亦有派同事在附近找尋被告。辯方則指,X沒有向警方解釋報警的原因。X謂她曾表示過被人非禮。辯方指出,當天警方曾告訴X指事件只會以投訴及滋擾個案處理,因X根本不肯定曾否被非禮,X亦接受警方的做法。X對此表示不同意。
證人指X的裙襬「飛高過底褲條邊」
目擊事件的男證人供稱,案發當時他正於慢駛的車輛內,從車窗看見被告掀起X的裙子,並撫摸她的臀部。證人見X立即大叫:「喂,你做咩?」並拉著被告,被告則不停掙扎道:「呢個女人黐線㗎!」被告逃跑時被,遭一名體型健碩的途人截停。證人續指,他見狀叫司機停車,下車後向被告表示他正在報警。被告則回答:「我會等警察嚟,我唔會走。」惟被告卻在成功掙脫後全速逃走。
辯方指出,證人與X的相距頗遠,視線亦被X阻擋,他根本不能看清被告非禮X的動作。證人不同意,指X的裙襬「飛高過底褲條邊」,故他能清晰看見被告隔著底褲撫摸X的右邊臀部。辯方盤問完畢,並表示不會傳召辯方證人。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6日裁決,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KCCC1652/19】
記者廖希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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