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CEO有難】尚未起訴容許出境 冇引渡協議美若檢控點搞?
劉強東京東
(新增:內容)京東CEO劉強東涉嫌性侵,日前在美國被捕。據當地警方透露,劉強東已獲釋,並未被限制出入境,這意味劉能隨時回國。惟如劉強東回中國後,美國司法才正式檢控,那將要如何處理?
根據資料,中美兩國目前沒有引渡協議,故只可透過通過外交和司法渠道「移交」罪犯,當然,「合作」必需在雙方你情我願下發生。
引渡協議是指兩個不同的司法體系對犯人或疑犯的移送法規。「引渡」是指一個國家或政府,應他國的請求,把正處在自己領土內而受到該國通緝或判刑的人,移交給該國審判或處罰的行為。通常兩政府間要簽有引渡條約或協議方可引渡。
目前國際上的慣例,對於政治犯、本國公民、非雙重歸罪、死刑犯通常不予引渡。
美國明尼阿波利斯警署發言人約翰‧艾德證實,目前來看,劉強東尚未被以任何罪名起訴,可以離開美國境內。「我不清楚法官會以甚麼裁決權限要求劉回到美國,但是目前來看,劉沒有被以任何罪名起訴,我們沒有權力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他表示,為保證案件調查進程不受干擾,目前拒絕透露案件細節,只稱案件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