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政總署昨日採取掃蕩違法大型車斗停放行動,在將軍澳一個露天停車場,充公六個車斗及檢控兩名車斗的斗主。該署強調會盡快採取行動,減少車斗對市民造成的滋擾。
一直以來,經常有盛載建築廢料的大型車斗被放置在路面,對交通及環境造成滋擾,較早前民建聯進行調查,並批評各部門沒有作出規管或執法。
地政總署遂採取掃蕩違法大型車斗停放行動,上周四(十八日)在全港九新界多處巡查,共發出四十七張通告,勒令車斗斗主在二十四小時內將車斗拖走,否則將被檢控。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28條,非法佔用政府公地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倘車斗無人認領將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