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項目經理張韻琪指,上周曾與漁護署會面,但政府對打擊走私石首魚花膠未有進展。她說,港府處理走私瀕危物種採取輕視態度,而過去違反相關法例的刑罰過輕,也令走私活動禁之不絕。現時法例下,走私瀕危物種最高罰則為罰款500萬元及監禁2年,但翻查紀綠,近5年不少走私個案僅罰款100元,最嚴重個案也只監禁10個月。去年涉及走私瀕危物種的266宗檢控個案中,多達144宗涉蘭花,67宗涉象牙,但石首魚仍未有檢控個案。
綠色和平又翻查諮詢機構保護稀有動植物委員會的開會紀錄,發現該委員會每年僅開會兩次,但過去10年從未試過齊人開會,官方代表海關助理關長,10年亦僅參與過一次會議。張韻琪促當局制訂物種優先名單,提高罰則阻嚇走私花膠活動。
漁護署表示,早前巡查店舖時,已撿走花膠進行基因測試,證實屬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有關個案仍在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海關則指,會繼續與漁護署保持緊密合作,加強資訊交流並提高前線人員警覺性,打擊瀕危物種包括石首魚及石首魚花膠等的走私活動。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