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經理人叢培崑涉貪脫罪,律政司第二度上訴,要求上訴庭直接下令原審法官改判陳有罪,案件昨日續審。上訴庭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頒佈書面裁決,屆時再處理訟費上訴事宜。陳志雲在庭外被問到有否覺得遭律政司針對時,微笑回應:「我冇乜特別嘢講。」
代表叢培崑的大律師黃佩琪表示,涉案活動公開進行,無綫各部門亦有配合,加上是無綫與客戶的共識是要請藝人演出,叢才會按客戶要求找陳志雲,故屬合法交易,亦可推斷叢真誠相信無綫容許陳收錢。即使叢是因疏忽而沒有詳加查詢,也不代表有犯罪意圖,不足以構成刑事責任,又強調叢對違法與否並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