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基本法原意非一國兩制? 袁國強:喂Sor
一地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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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推出後,市民對此有不少疑問及反對聲音,各司局長近日頻繁地出席傳媒的採訪,望市民能瞭解其方案。
今早,律政司長袁國強參與了兩個電台節目,作為政府代表的他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上解釋政府的法律觀點。但當提起訂立《基本法》的原意時,竟說:「係為咗落實『一地兩檢』」,其後立即更正為「一國兩制」,但不幸的是全港市民都聽到袁司長的發言。
當時,有意見指《基本法》第20條(特區可享中央授予的其他權力)的立法原意,是讓中央藉條文給予香港更多權力,而並非收番香港權。袁司長在節目解釋,基本法訂立的原意是維持香港穩定、繁榮發展,「成個基本法簡單講就係為咗落實『一地兩檢』」,但袁司長立即更正:「sor,應該係『一國兩制』而提供法律基礎」。袁司長口誤將一國兩制講成一地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