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2歲遇事女子,有正當職業,租住駱克道一個服務式住宅單位,她於上月26日凌晨時分帶醉在堅拿道截了陳之的士返住所,司機見她飲得爛醉將她扶返家。前晚8時許,她聽見有人敲門,開門即見陳站在門口,對方聲稱是早前送她返家之的士司機,她始如夢初醒,懷疑有人趁她爛醉時曾侵犯她,於是報警。
大批警員趕抵將陳拘捕,並在事主住所內撿走衣服及床單被鋪,同時將陳押往分域街停泊之的士內搜證,又押返家搜查。陳向警方表示當晚送事主返家時,對方表現熱情,對他攬攬錫錫,令他產生錯覺,故上門要求與她做個朋友,詎料卻被當作強姦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