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城巴17年的車長區達民(57歲),今年4月初在屯門碼頭總站埋站後往小解,遲了3分鐘開車而惹一名乘客不滿。兩人在車上互相拍片對罵,影片流出後,車長同月被公司以嚴重失當為由即時解僱。
區達民因被指嚴重失當而未獲賠償代通知金,亦失去長期服務金。他入稟勞資審裁處,認為其行為不屬嚴重失當,要求賠償代通知金約1.4萬元,以及與強積金對沖後的長期服務金4.5萬元。
案件今在法院提訊,雖然雙方早前曾進行調解,審裁官今亦提議雙方和解,但被告城巴有限公司代表指,申索人當日與乘客爭執,並作出挑釁,其言行屬嚴重失當,公司的立場是拒絕和解。
案件押後至8月29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