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申請將案押後約5個月再提訊,讓海關繼續調查案件,檢驗早前撿獲的3萬2千張盜版的電腦、遊戲、影像及音樂光碟,亦需時檢驗各被告戶口的轉賬情況;控方不反對所有被告保釋候訊,但鑑於案情嚴重,控方要求法庭對首兩名被告頒令較高的保釋金額。控方指31歲首被告及33歲次被告是集團主腦,他們操控觀塘區的盜版店舖,首被告兩年多內涉及「洗黑錢」近3百萬元,次被告則在5年來「洗黑錢」約1,315萬元。
辯方為次被告申請保釋時,指她大學畢業後在觀塘及長沙灣開設餐廳,現時已婚,與丈夫育有一名5歲大兒子。
裁判官體諒案件需時調查,將案押後至7月6日再訊,首兩名被告各准以現金15萬元保釋,其餘被告則各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離開香港。
資料顯示,海關於今年情人節展開行動,先在觀塘廣場及裕民坊等涉案店舖撿獲小量光碟,再在一輛停於觀塘廣場停車場的輕型貨車內撿獲近萬張盜版光碟,並在偉業街一工業大廈單位撿獲約2萬張光碟。
案件編號:KTCC11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