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會涉拖糧被控今脫罪 社工指機構內仍有假自僱
拖糧假自僱青年會
女社工去年向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下稱青年會)辭職後,向勞工處投訴遭青年會拖糧。青年會遭票控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即延遲支付去年6月的薪金,其間雙方爭議女社工是否自僱人士。裁判官今裁定雙方有僱傭關係,惟認為青年會並非故意及在沒合理辯解下延遲支薪,並已於去年8月一次過支付事主強積金供款,故裁定罪名不成立,惟認為青年會自招嫌疑,拒絕青年會的訟費申請。
莊姓事主接受訪問時稱,自她向勞工處投訴後,青年會部份恒常員工獲轉為僱傭合約,但一些營地員工仍是以自僱形式工作,她批評青年會沒社會責任,若員工不幸在工作時受傷,青年會便不用負責。而今次青年會罪名不成立,莊擔心青年會會有恃無恐,以為準時出糧便可,繼而繼續要求員工簽自僱合約。
莊指青年會迫員工假自僱,她指一直簽署僱傭合約的營地員工去年3月收到青年會通知,要將他們轉為自僱合約,「唔轉就唔好做」。員工雖有簽新約,但因帶歷奇活動涉危險性,青年會又不提供勞工保險,故部份員工都萌去意離開青年會。
莊姓事主於2016年8月與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簽約,獲安排到小學擔任兼職社工,月薪逾5,000元。她指除了一星期有兩天要駐校外,要在其他日子帶戶外活動,不能拒絕之餘若要請病假便須向青年會交醫生紙。惟青年會指女社工所簽的是自僱合約,未有向她提供勞工保險。
協助莊的街工稱,青年會的證人曾在庭上透露其機構下有800至1000名自僱合約員工,但未有透露是什麼職位。街工指,社福界愈來愈多僱員以自僱身份受聘,如導師、活動助理的職位,提醒業界要注意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處發言人指,稍後會詳細研究判詞,並徵詢律政司的意見。發言人又指,處方一直致力遏止假自僱等違反勞工法例的罪行。如僱員懷疑僱主假借自僱之名剝削他們的僱傭權益,可透過勞工處熱線投訴(電話:2815 2200)。勞工處會盡快調查投訴,並在有足夠證據時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