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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佬扮有錢佬 強姦勒索14項罪成囚11年

蘋果日報 2018/12/14 16:29

強姦扮富豪高衛健

身型肥胖的34歲無業男前年冒充美籍富商,以遺失證件作藉口,騙得26歲找換店女職員替他租酒店及借出生活費,及後打蛇隨棍上,再騙她拍裸照並將她強姦,復以裸照威脅她到財務公司借錢,更要由他控制其銀行賬戶。涉案胖漢被控13罪,在高院經審訊後,今被陪審團裁定全部罪成,連同早前另承認騙取Uber司機500元,被判入獄11年。
陪審團經過逾6小時退庭後,一致裁定被告高衛健3項欺詐、1項非禮、1項強姦、5項勒索及2項盜竊罪成,另以5比2裁定被告搶劫罪成。控方於案中檢獲一張中獎彩票,涉款3萬元,辯方反對充公,法官拒絕辯方申請,謂:「唔批准呀!佢已好好彩我冇落compensation order(賠償令)!」被告在本案開審前已承認一項欺詐罪,指他於本案發生後,向接載他的Uber司機假稱自己遺失銀包和證件,要求借3,000元補領證件以便上大陸公幹,司機認為補領證件「使乜咁多錢?」最後只肯借500元。
據事主X供稱,前年8月底至9月初,被告首次到其任職的找換店,兌換數百元美元和人民幣。至9月9日被告再到訪向她求救,自稱叫潘文廸,是美國人,因遺失銀包和護照,需留港補領,要求她代租酒店。X一心幫人,於是答應,並替他租下灣仔君悅酒店。
被告隨後要求她借2萬元作使費,又稱姪兒因以一級榮譽畢業,要求她代購6,000多元手機作送禮。被告又自稱是一間美國公司任職「好high position嘅人」,只需打個電話便有人匯錢到港。X指被告兌換外幣時不問牌價,故相信他有能力還錢,她遂一一答應。事後被告更付她500元搭的士回家。
翌日被告又要求X以她的名義開設馬會投注戶口,供他「當提款卡用」,後又稱公司會計不肯替他匯款,他要花錢收買,故要X先替他存入2萬元到馬會戶口,否則X將收不到錢。X只好存款,被告聲言該2萬元不會動用,卻搶走她的馬會戶口卡。X說回家後很驚,發短訊叫被告必須還錢。
被告其後稱要向公司證明兩人有親密關係,公司始肯向他匯款,成功游說X拍裸照,並趁機非禮和強姦她。之後被告以不還錢和將裸照放上網為由,逼X向銀行及財務公司借貸,供他租樓及留港使費。X被迫申請了21.8萬元貸款,其後悉數提取或轉賬給被告使用或租住服務式住宅港景匯。
被告後來又要X將馬會投注戶口與銀行戶口連接,並逼她交出提款卡及保安編碼器,若不答應便會打她。被告取得資料後,再三度威脅公開裸照及騷擾其家人,要她存款3萬元到他的戶口,X全部照做。最終X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HCCC61/18】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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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高衛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