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檢專員梁卓然離任前發表最後年報 反駁拖延檢控批評「毫無根據」
梁卓然刑事檢控專員鄭若驊
早前表明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意見分歧、將於年底離任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 除夕(12月31日)發表任內最後一份刑事檢控科年報,形容過去一年對刑事檢控科來說,可謂挑戰重重,所處理的敏感複雜案件急增,「部份檢控決定更備受對政治光譜持不同立場的人士質疑」。對於有關指摘刑事檢控科拖延公眾秩序活動案件檢控的批評,梁認為是毫無根據;並稱有聲音指司法機構沒有從速排期有關案件是「無的放矢」。
梁卓然在《 香港 刑事檢控2019》中回顧過去一年的檢控工作。他在「給律政司司長的信」中表示,今次是最後一次以刑事檢控專員身份,向律政司司長呈交年度工作回顧,提到去年對刑事檢控科來說,可謂挑戰重重、考驗處處,「過去一年社會動盪,本科處理的敏感複雜案件急增,部份檢控決定更備受對政治光譜持不同立場的人士質疑。不過,檢控人員秉持一貫的專業精神,迎難而上,克服重重難關。
梁卓然在序言中亦提到,去年 4 月,當與 2014 年佔中的案件審結後,以為檢控示威活動的工作可告一段落,「可惜事與願違, 本港 的社會狀況於2019年下半年出現急遽變化。」他直言,規模極為龐大的公眾秩序活動令刑事檢控科的工作量急升,對科內人員構成嚴峻考驗和沉重壓力。
就公眾秩序活動案件排期審訊進度的批評,梁卓然指,執法機關通常需要進行更進一步的調查,控方會在首度聆訊內申請押後法律程序。同樣地,大部份被告會行使權利,申請給予時間在答辯前考慮所得證據和尋求合適的法律代表及法律意見。因此,就大部份公眾秩序活動案件而言,首度聆訊後通常要過一段時間,往往要數月後才進入答辯程序,然後再過一段時間才展開審訊。
他對於有關指摘刑事檢控科拖延公眾秩序活動案件檢控工作的批評,都是毫無根據,而且是出於「對香港刑事司法制度的實際運作缺乏正確認識」;並指司法機構受到沒有從速排期審訊公眾秩序活動案件的同類攻擊,也是無的放矢。
不過,梁卓然也在結語中表示,儘管刑事檢控科面對重重困難,他們仍「一直致力公正有效地履行秉行公義者的憲制責任」,而且過去一年工作「成績斐然」,並感謝一眾檢控官、法庭檢控主任和支援及行政人員竭誠勤勉,衷誠合作。
梁卓然今年7月向律政司請辭,離開服務25年的刑事檢控科。據悉他曾向同袍發電郵透露事件,直言與鄭若驊在刑事檢控科的運作上有很多意見不合的地方,久久未能解決,故只能退位讓賢。梁在電郵中提醒律政司同事,要繼續秉持公正和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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