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定內幕交易罪表證成立的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今早繼續在東區裁判法院接受審訊。林光宇供稱,案發當日因為知道即將出席港機會議,所以查閱港機股價,見到價位理想隨即買入。
他自辯時聲稱落盤購買港機工程的股票前,曾於午餐會上飲過5杯酒,聲稱買入港機股份時不清醒,見股價吸引便落盤,跟得悉股價敏感資料無關,而當時完全忘記自己是港機獨立非執行董事身份。但控方質疑他自稱買入港機股份時不清醒,為何仍然可以進行買賣股票的複習程序。林光宇解釋,他很熟識股票買賣過程,而當時他沒有以市價排隊,而以高於市價買入港機股票,是因為預計可以賺錢,希望買到,但忘記了稍後要開會討論太古收購港機的事宜。
林光宇被控任職港機工程非執董期間,利用內幕消息偷步買入港機股份獲利一案。他否認當日由中環趕回金鐘的辦公室,是為了在當日下午4時收市前買股票而回去。林光宇在未取得主席同意的情況下,不小心以每股84元買入4000股港機股份,以每股104元出售股票,賺得7.9萬元。
案件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