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退化翁先後遭兩的士撞倒及輾過斃命 被告司機稱以為是垃圾
輾斃危駕吳紹賓鄧永泉
九旬老翁於三號風球凌晨在長沙灣通州街過馬路,先被一輛的士撞倒,再遭隨後另一輛的士輾過,第二輛的士事後未有停車。老翁送院搶救五天後不治。兩名涉事的士司機各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今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指,涉輾過老翁的司機事後向警方表示,案發時感到的士駛過某些物件,但因以為是垃圾,加上正在載客,故未有理會。
兩名被告依次為吳紹賓(41歲)及鄧永泉(50歲)。控罪指二人於前年10月15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與興華街交界附近危險駕駛,引致馮強(91歲)死亡。次被告另被控「發生意外以致他人受傷後沒有停車」及「沒有報告涉及他人身體受傷的意外」兩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首被告於案發當晚凌晨約3時半,沿興華街西駕駛的士右轉入通州街時,撞倒準備過馬路的死者。首被告隨即報警。不久,次被告沿通州街駕駛的士,路經案發地點,並直接輾過已倒地的死者,次被告停頓約兩秒後離去。事發時天文台正懸掛三號風球,路面因天雨而濕滑。
死者送院時清醒,其後證實手腳有多處擦傷,後腦嚴重裂傷。五日後死者因多處創傷及骨折,終告不治。他亦確診患上肺癌、肺炎及冠心病。
控方續指,任職的士司機5年的首被告向警方聲稱,事發時死者突然衝出馬路,與其的士相隔不足一個車位,他收掣不及,撞倒死者。首被告警誡下承認,他駕車右轉時被橋躉阻擋部份視線,自言當時實應更專注右邊路面情況。
次被告則已駕駛的士近28年。他聲稱駛到案發地點時,看見前方有兩輛的士停下並打「死火燈」,其中一輛的士車頭燈照住死者。當時他正留意在打電話的首被告,故輾過死者,又謂當時相信輾過的只是垃圾。次被告警誡下自言案發時感覺到的士駛過某些物件,但因車上有乘客,故沒有理會,繼續行車。
死者的么子馮國偉透露,父親生前患有輕微腦退化,習慣於早上及夜晚到處散步。事發當晚,父親直至10時許仍未回家,家人於是報警。馮和兄長到處尋找父親不果。其後警方告知馮家死者遇上意外。
辯方盤問馮時指,死者留院期間,醫生曾建議為死者插喉,馮稱印象中沒聽過相關說法。辯方大狀又指,醫生或曾與其他家屬建議插喉,馮只稱當時醫生是向他及幾名家屬講述父親情況,不知道醫生有否個別提及插喉一事。至於有家屬曾拒絕為死者插喉,馮則稱不知有此事。
控方及後播放首被告致電報警的錄音,首被告當時稱:「有個伯伯俾我碌低咗。」又說:「伯伯,唔好郁住,我叫白車嚟。」其後他稱有一輛載客的士「碌」死者,而該的士「停一停,跟住再踩油走」。
事發時路經現場的司機羅桂榮供稱,當晚他駕駛的士沿興華街右轉入通州街,突然一輛的士在鄰線快速右轉並駛過他。羅右轉後即發現一名男子側身倒地,其中一隻手正顫抖。同時一輛的士停下,與倒地男子相隔兩個車位;該的士司機下車查看現場情況,並打電話。羅看見司機揮手,認為是叫他走,他遂駕車離開現場;辯方指該司機揮手其實是想他留下幫忙,並非叫他離開,羅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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