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定位」很重要,我是知道的;開一家漂亮的店,賣漂亮的石頭;漂亮的石頭值錢,賣得很貴;「貴」,就是這家店的「定位」,以為夠清楚了。一年前,某天,門外有幾個小毛頭經過,吱吱喳喳,一疊聲叫着:「這家店好貴的!」「好貴,好貴的!」當然可窺見澳門人的用心。我聽了,卻沾沾自喜:「連五六歲的小孩,都知道小店貴,定位,是成功了。」
我賣蜜蠟,售價,幾千到幾萬;賣壽山石,幾千到幾十萬;要一百萬以上的,可以預約。這本來就是奢侈品,珍藏品,投資品,自然不能像賣魚蛋,人手一串,日銷萬丸。沒有一點閒情和閒錢,來購物,坦白說,實在很難盡興;在商言商,我這家店,是為極少數有財有品的客人開的。好東西,從來不必依附迷信;壽山石的好,在於能賞,能玩,能怡情;關乎歷史、雕刻、繪畫、文化……付兩三百塊錢,當買靈符,求闔家平安,男不尋春,女不偷漢,那是妄想。為了杜絕愛扮嘢和好撒野的「貴人」,為了回應「怎樣做生意?」的詰問,生完氣,我請書法家蔡傳興寫了一幅四呎見方的隸書掛在店裏,大字七個,是:「千金能買心頭好」,小字附註:小店貨物由一千元起。人家開「十蚊店」,我多一撇,從此,正名為「千蚊店」。
這「千蚊店」,同時,也是我的會客室。讀友來聊天,我有空,大家茶聚,天南地北胡扯一個下午,很快活。一千元以下的貨品,打算堆在一起,設「自賤特區」,暫行「一店兩制」。喜歡,但不想買?反正不犯本,我還送得起。開店三年,最好的一件事,是認識了好多有見識的朋友,多是大大方方闖進來,開開心心邁出去的;沒有幫襯,我一樣歡喜,還真心盼人家常來。知我者,都明白我的白鴿眼,只針對像白鴿一樣的鳥人。有財有品的大豪客,是我的至愛,是衣食父母,是恩人;但無財有品,同樣歡迎,一律視為知己。
有財無品?請過主,附近有賣雲石墓碑的,這種大圖章,最配合閣下的大款身份。無財無品,還要讓人看臉色?墓碑也不必買了,聽我說,去仆街吧。(《做生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