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補給船沉沒案 上訴得直副領航員控告律政司惡意檢控

蘋果日報 2017/12/14 14:09

烏克蘭危害他人在海上安全烏克蘭補給船

烏克蘭補給船「Neftegaz-67」於2008年在大嶼山對開大小磨刀洲海面,遭中國貨船「耀海號」撞沉,致18名烏克蘭船員罹難。兩船船長及兩名本港領航員於2010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危害他人在海上安全罪成,分別判囚28至38個月。其後各人上訴,最終只得烏克蘭補給船船長維持罪成判決,但獲減刑至監禁18個月,另外三人得直獲釋。其中一名於2011年上訴得直的副領航員秦華德,事隔多年後,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律政司司長對他惡意檢控,要求賠償,惟入稟狀並無透露索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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