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一般市民」為何要買樓置業?更值得從政者深究。很多請願者的橫額,都將復建居屋與打擊「地產霸權」畫上等號。既然地價昂貴,地皮本身就是社會的珍貴資源,政府資助住屋,就必要了解其資助之背後動機,總括而言,買樓置業原因不外乎兩點,一是真正居住需求,例如收入高於申請公屋水平,但租或買私樓又感到吃力;二是想坐順風車,從資產價格升值中分一杯羮。
相信讀者不會反對,政府有責任解決居住問題,但並無責任令市民投資地產發達,一如買私樓或股票者,如在公平合理的市場交易,然後不幸蝕本,也無理由要政府承擔虧損一樣。筆者亦想不出道理,要用納稅人的錢,資助部份市民達致買樓發達之目的!居屋買家亦不見得可以不考慮樓價走勢,見有政府資助便盲目入市,當年紅灣半島無人申請,變成私樓海濱南岸卻大賣收場,就是經典例子!所以房屋資助政策應針對居住需求而制訂。
按上述思路和針對性之解決方法,周四續談。
陳建良
資深基金經理
本欄逢周二、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