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網傳警察拒救護車直入示威區 消防工會證曾收指令
公民黨警察郭家麒催淚彈救護車上環清場消防車
昨晚有社交平台流傳消息,消防車及救護車輛不可自行穿過示威區域提供緊急救護服務,而是需要獲警方首肯及安排「escort」後,車輛才可駛入示威區。易仰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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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晚再度使用催淚彈、海綿彈等遠距離武器,加上「速龍小隊」屢次突進,於西環至上環一帶清場,造成多名示威者受傷。醫管局昨日啟動「重大事故控制中心」(MICC)協調醫院處理受傷個案,並於今日凌晨12時30分停止運作,截至當時,仍有11男、5女留醫。而截至今日(29日)晚上7時,於上環清場行動中受傷的市民,尚餘1名情況穩定的女子仍然留醫瑪麗醫院。
昨晚有社交平台流傳消息,指有消防處人員發佈訊息指,消防車及救護車不可自行穿過示威區域提供緊急救護服務,反而要留在警方防線的後方指定區域待命,並獲警方首肯及安排「escort(護送)」後,有關車輛才可駛入示威區。《蘋果》正向警方及消防處求證相關消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余鎧均則於今日凌晨的記者會上表示「沒有收到有關消息」。
事實上,根據記者昨日現場觀察,當市民下午約5時佔據銅鑼灣怡和街及軒尼詩道一帶道路,以及構築鐵馬陣時,有救護車曾經取道怡和街,經過佔路人群後,沿軒尼詩道離開,當時未見該輛救護車受到任何阻撓。而約晚上9時開始,當干諾道中的示威者大約退守至林士街交界後,直至晚上11時許警方重新控制干諾道中為止,其間沒有救護車駛入示威者人群,或由示威者人群的後方駛往信德中心的警方防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回應時指,若警方如網上傳聞般,曾要求消防和救護車不能進入示威區,造法極為離譜和不專業做法,因為所有示威人士都應獲得人道對待,他今日會去信消防處要求作出澄清。郭並批評警察隊員佐級協會連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稍為似人話」的道歉亦要攻擊,「呢個係相當危險嘅警號,警員唔係向警隊負責,佢哋係公僕,係向全香港巿民負責」。
消防處職工總會副主席聶元風證實,昨日消防處控制中心曾發出相關指令。他向《蘋果》指出,工會早於7月21日上環衝突當日之前,已向消防處管理層提出,希望在示威活動現場工作前,能夠做好風險及安全評估,相信昨日的指令是溝通後得出。
他強調,警民對峙期間,即使雙方相隔一段距離,但突然出現混亂的機會很高,假若當時消防人員正在執勤,隨時成為目標,故為同業生命安全着想,需要警方協助。而衡量公眾活動風險並非消防人員長處,是警隊的職責,所以消防人員在現場需等待警方判斷現場安全,才能由警方防線進入示威區域。他承認,執行指令或會影響消防或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或救援時間,但強調即使現場沒有示威活動,只是人多場合,消防救援進度都有可能受阻。
至於為何7月21日當晚沒有執行上述指令,聶認為是當日的民陣大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理論上「安全系數」較高,故未必需要警方保護消防人員;但昨日的公眾集結行為沒有不反對通知書「支持」,相信管理層已難以評估潛在風險,故宣佈指令。他表示,類似的指令早於2014年雨傘運動時已出現;而上周六的元朗衝突也有類似措施,包括要求消防車加裝「防暴網」,以免車身玻璃被硬物擊破。
被問到這種指令會否一直沿用,聶元風認為消防處需要小心處理及檢討,及視乎每一次的臨場評估。但他指,假如日後的遊行示威都沒有不反對通知書,而示威持續激烈的話,不排除消防處會再發佈上述指令。
警方晚上於facebook發佈影片指,昨晚沒有要求消防救護人員不准進入示威範圍。警方稱,會盡力協助所有救護服務,確保傷者可盡快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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