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機場管理局﹙簡稱「機管局」﹚最新發行了四組零售債券,並於上周開始予公眾認購。債券取得了國際信貸評級機構的投資級別,與本地政府的評級相同,而回報率則較香港外滙基金債券及美國國庫券的收益為高,因此吸引了許多朋友的濃厚興趣,希望了解相關情況。現對該債券的一些要點介紹如下(見表):
債券有港元和美元兩種幣別。為滿足零售散戶,所以債券的面值都較低,分別為5萬港幣和1萬美元;年期由3年起,最長可達7年;部份更設有可續期條款,以便發行人可把債券續期2年。現摘取本欄曾經介紹過的零售債券投資技巧和理論知識中的一兩點,嘗試運用於這次機管局的債券上:
一.發債體的分析
發債體的實力代表了其償還能力。香港機場管理局是由香港政府全資控股,原則上,實力是不用置疑的。另一方面,雖然政府習慣上對機管局的發債或借貸不會作任何擔保,但發債章程(見機管局網站 http://www.hongkongairport.com )中第38頁指出:「倘政府不再擁有控制機管局董事會大部份成員的權力,或控制機管局具投票權股本面值一半以上,則票據持有人可要求機管局提早贖回他們的票據。」發債體與政府之間的微妙關係,及由此增加債券持有人的權利和主動性,有利投資者按個人喜愛和判斷進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