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內地人與港人假結婚3人今判囚 官斥直接衝擊本港出入境制度

蘋果日報 2018/09/07 18:48

串謀詐騙王長賢假結婚集團

3男女以賺快錢作招徠,明目張膽賣廣告招攬港人跟內地人假結婚,聲稱有8至10萬元報酬,並安排「另一半」透過申請探親簽注成功入境香港。3名「媒人」經審訊後被裁定8項串謀詐騙罪成,今被判監2年半至3年半。法官指被告的非法行為直接衝擊本港出入境制度,若非有港人自首,相信難以將被告繩之於法。
兩男一女被告王長賢(63歲)、陸永基(32歲)、方慧欣(24歲)求情時均指並非案中主腦,但法官認為他們活躍地參與犯案,連繫中港兩地進行假結婚活動,是關鍵人物。其中王協助假結婚港人辦理文件,為催促他們加緊辦證甚至每天上門貼大字報向他們施加壓力,令他們就範;陸則在案中擔任指揮角色,指示同事安排各人辦理文件,包括上律師行和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手續;方則負責帶港男辦理「寡佬證」。
有港人遲遲未能離婚困擾多年而自首
法官指三名被告擔當中間人角色,涉案的跨境非法活動中,港人要的是錢,內地人則希望來港工作和定居。假結婚屬非法活動,直接衝擊本港出入境制度,案件一般難於揭發,若非首名證人因收不足錢,希望辦離婚遲遲未能成事,困擾多年下決定自首,相信難以將被告繩之於法。從案情可見,其中一名證人被安排假結婚期間,次被告知道可能被飛起中介人角色,隨即取消該次假結婚,證人亦被安排另一宗婚姻,顯示大陸「輪候」配對的人數不少。
法官續稱,考慮本案案情嚴重,3人為錢犯案、角色關鍵,王長賢和方慧欣各因三項串謀詐騙罪入獄2年半,而七項串謀詐騙罪成的陸永基則判囚3年半。
案情指,假結婚集團於2011至16年間於網上平台登廣告,利誘港人參與犯案,聲稱成事可獲8萬至10萬元報酬,但實情不少假結婚港人被走數或收不足錢,本案收酬參加的港人最終實收7,500至3萬元。。
【案件編號:DCCC884A&1013/16】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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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長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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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陸永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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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慧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