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生果金隱瞞物業 八旬婦獲判守行為

蘋果日報 2013/10/04 06:00

生果金欺詐物業資產

曾在港島大坑及海怡半島擁有物業的高齡夫婦,前年向社署申領法援,被揭發妻子在1999年申領生果金時虛報資產,隱瞞名下多個物業。現年81歲的妻子原被控欺詐罪,涉款近2萬元,案件今提堂時獲撤控罪,改以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處理。

被告羅恰民(81歲),被指於1999至2002年向社署申領生果金時,虛報資料,隱瞞名下或丈夫名下多個物業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