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警署外被截藏食用醋及酒精「有害物品」 16歲男生認罪還柙候判

蘋果日報 2020/09/01 18:51

串謀意圖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罪抗暴之戰

警方去年11月18日在觀塘警署外截查兩名16歲男女學生,並搜出稀釋食用醋、酒精等物品,兩人被控串謀意圖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罪。案件今再訊時,男生認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雖然案中液體未影響到他人,但被告確有意圖以此對他人造成傷害,將他還柙以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社會服務令等報告,以讓法庭全面考慮判刑,案件押後指本月18日判刑。
案件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兩名16歲被告依次為陳姓男生及梁姓女生,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香港串謀意圖共同非法及惡意向警務人員施用有害物品,即從含異丙醇、乙酸和異丙基的混合液中釋放出的氣體,使該人受損害、精神受傷式惱怒。
梁否認控罪,案件已定於今年11月9日開審,辯方表明將爭議涉案長達24分鐘的錄影警誡會面,指片段並非在家長或律師陪同下錄取。

班主任稱讚校內表現良好 態度積極

陳姓被告認罪,其大狀求情指,同意控方就涉案液體物質提交的化驗分析報告,但強調涉及的份量較少,而且必須在特定環境下才能産生傷害性的化學反應。辯方指,這些物品在日常生活中隨手可得,毋需刻意找尋。
辯方呈上多封包括被告、其班主任等所撰寫的求情信。被告在信中坦言,對觸犯法律感到後悔,明白不能因個人立場或情緒而作出魯莽決定;並承諾日後會顧及他人感受,以誠懇態度表達立場,並以合法途徑宣洩,不應傷害警員。班主任則指事件實屬不幸,認為被告受朋輩影響,一時衝動,鑄成大錯;班主任並稱讚被告在校內表現良好,態度積極。辯方同時呈上被告的成績品行及獎狀等,形容他好學用功,頭腦靈活,勇於服務。
徐官指,控罪性質嚴重,雖然案中液體未影響到他人,但卻有此犯案意圖;基於男生認罪有悔意,法庭需要全面性的考慮才作適當判刑,決定先為被告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再作判刑。

案情透露有人稱往狗屋試驗

案情指,當日上午近十一時,四名巡警於觀塘警署外發現一對身穿黑衣的小情侶形迹可疑,準備趨前截查,兩人見狀逃跑。警員在350米外將兩人截停,男生扔下一樽含有酒精和醋的混合液,其後兩人再次逃跑,最終遭截停拘捕,警員從男生背包內搜出酒精及黑色口罩。男被告警誡下稱,透過網上學習將酒精和醋混合,準備拿給手足使用;其手提電話的對話內容提及,有女子曾與案發前一晚問男被告拿漂白水,稱準備帶往狗屋做試驗。化驗報告指出,酒精屬高度易燃品,在酒精搓手液中常見。
兩人原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其後控方改控以較嚴重的串謀施用有害物品罪。裁判官杜浩成主動提出將兩人的保釋條件大幅「加辣」,包括將警署報到次數由一次增至四次,女被告其後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請回復原有保釋條件獲准。
【案件編號:KTCC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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