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方面,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表示,會密切注視電盈這宗交易的進展,並強調電盈任何行動均要符合法律以及牌照規定。該局發言人補充,至今未收到電盈任何知會,但根據電訊購併條例事後規管的原則,電盈出售電訊資產,事前毋須向電訊管理局申請。
至於電盈若出售其媒體資產(即now寬頻電視),倘涉及股權變動,須獲廣管局批准,而涉及跨媒體擁有權變動,則要得到行政會議批准,至於買家的身份,則不受條例限制。
另外,電盈職員協會主席葉岳峰指,現時公司人手嚴重不足,不擔心收購行動會令員工飯碗不保。「我哋公司成日都變,之前新老細(李澤楷)上場時都裁過幾次員,𠵱家根本冇空間再減人。」他更指,若提出收購的公司能保證員工福利及薪酬維持不變,有新轉變也未嘗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