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放手機「食夾棍」後報假案誣衊南亞人 會所女職員認罪候判

蘋果日報 2019/06/10 13:19

張寧恩代友放手機報假案

會所女職員聲稱替友人放售智能手機,實質將手機放售後私吞款項,當被友人追討時,訛稱遭南亞漢打劫。友人要求報警,女職員遂向警方「作故仔」,結果謊話被揭穿。涉案女職員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先為她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其間批准被告保釋候判,但強調仍會考慮判監。
29歲被告張寧恩,今日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他人財產及浪費警力兩罪。案情透露,任職護士的黃姓女事主與被告相識多年,去年向被告表示欲放售iPhone XR。同年底,被告稱其表弟對該手機有興趣,可代黃向表弟放售,並將黃的手機取走。及至今年1月,被告聲稱表弟身在內地,未能付款。黃後來要求被告先歸還手機。
閉路電視證說謊
兩人相約於今年3月2日早上交收,惟見面時被告聲稱當天早上遭兩名南亞漢打劫,屬於黃的手機被劫去。事主要求被告報警。被告及後在觀塘警署向警方聲稱,當天早上步行前往油塘港鐵站時,在高祥苑外突遭兩名南亞漢捉住手,並以尖物指嚇,劫去背包內港幣與人民幣各260元、以及事主的手機。
警方出動16名警察掃蕩及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被告當日並無到過案發現場。被告報假案,浪費了共29,212元的警員薪金。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編造故仔,而涉案手機已在旺角以9,600元出售,她已花光所得金錢。
控方申請要求被告向事主賠償9,899元,被告則聲稱已歸還5,000元,並會分期付清餘額。控方則指會向事主查證。
【案件編號:KTCC860/19】
記者陸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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