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無牌向卧底女警施用水光槍 美容師辯稱未落針
水光槍歐嘉欣Emma Angel Beauty Concept
美容師涉為客人進行入侵性的水光槍美容治療及使用麻醉藥,被女警放蛇揭發。美容師否認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未經註冊執業兩罪,案件今開審,辯方質疑美容師只是放針頭入槍及開機,針頭未打入皮膚,女警反駁療程性質是要刺穿皮膚,她接受訓示時顧問醫生叮囑過她不用等到打入皮膚才呼叫隊員。
美容師歐嘉欣(36歲)則否認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未經註冊執業兩罪,指她於去年4月27日在荔枝角的Emma Angel Beauty Concept未註冊下從事醫學執業,而涉及的第一部毒藥是「里格卡因」。
放蛇女警盧均均指案發當天她下午登門要求進行水光槍療程,職員說負責同事暫時不在,著她稍後再來。女警一小時後折返由被告接待。被告指女警的肌膚適合做水光槍,又解釋槍的運作是將液體分5次打入皮膚,便可以令皮膚光澤有彈性。女警看到針筒有透明液體,被告稱是透明質酸。
當被告啟動水光槍後女警佯裝害怕,要求同行朋友入房陪她,藉以通知同事上門拉人。在等候期間女警繼續扮作害怕,被告催促「速戰速決」,擾攘一輪後警方終上門拉人。女警目睹被告關掉水光槍機,並拔掉針頭放回盒中。
辯方質疑療程未開始,被告只是開了機及放入針頭。女警指行動前特意問過顧問醫生,是否要待針打進皮膚才呼救,醫生指不用,因這類刺穿皮膚及注射物質的療程,必須由醫生進行。